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即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如对商品不满意,可以无理由退货。那么,7天无理由退货从哪天开始算呢?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也就是说,7天无理由退货的计算时间是从“商品签收”的次日开始计算,也就是快递派送完成,您收到货或者放置到指定位置,状态显示“已签收”后的第二天。
举例说明:
- 您于2023年11月6日签收了商品,则在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2日内,您可以无理由退货。
需要注意的是,7天无理由退货的期限是自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计算的,而非自消费者下单之日起计算。因此,在您下单后,如果商品还没有发货,您是无法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权利的。
此外,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于允许退货的商品,消费者需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因此,在您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后,您需要在7天内将商品退回给商家。商家收到退回商品后,需要在7天内将货款退回给您。
- 退回商品必须保持完好,包括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等。
- 退货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 部分商品因商品属性问题,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详情请查看商品详情页介绍及售后政策。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